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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停车难现象的调查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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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了解某一情况、某一事件,我们通常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调查结束以后,还需要写调查报告。快来参考调查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市区停车难现象的调查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市区停车难现象的调查报告范文

最近,我们安排专人就城区停车难的问题,走访了一些部门,并对市区停车状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停车难的现状

(一)市区泊位总体不足

截止2016年底,我市城区共有汽车54351辆。根据国际上城市车辆与公共停车位较为合理的比例1∶0.3计算,我市目前至少需要16305个公共停车泊位。而从掌握的现有资料来看,威海市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所约有9400个泊位,公共停车位缺口至少达到7000个。如果将三市(荣成、文登、乳山)进城车辆、外地来威车辆对停车泊位的需求一并考虑在内,停车矛盾更加尖锐。

(二)中心城区道路负荷沉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市中心经审批并向社会开放的61个停车场的3000多个停车泊位中,仅10个路内(占用道路路面划定的)停车场拥有的停车泊位就达到了707个,占市中心停车泊位总数的23.6%,而昆明路批准的停车泊位为280个,又占路内停车泊位总数的39.6%。这表明,城市中心区各道路,特别是昆明路,在承载交通车流的同时,正承受着来自停车的巨大考验。此种情形,一方面干扰了中心城区的道路交通秩序,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城市环境质量。

相比之下,在中心区以外地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现有的47处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中没有路内停车场,所提供的近6400个停车泊位,基本能够满足车辆的停放,停车供求矛盾比较缓和。

(三)小区停车普遍混乱

我市市区实施物业管理的41个小区共有停车处53个,总面积约6.3万平方米,仅能容纳4300余辆汽车停放。需要说明的是,53个停车处绝大部分是小区内相对较为宽阔的场地,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停车场。其中有规范停车场的小区4个,只占小区总数的9.75%。

调查证实,各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情况都比较普遍。老小区,业主车辆、临时出入的车辆大都停放在住宅楼前后和小区内非市政道路两侧的人行道上,有时也占用大而宽阔的活动场地。小区内所有能停车的地方将近80%都被车辆占用。很多不适宜在小区内停放的大型车辆也在小区内停放;在新建小区内,占用道路、场地停车的现象也比较突出。部分小区虽然配有地下车库,但由于费用和业主观念等问题,大多也处于闲置状态,使用率仅占60%左右,而地面停车却基本上处于满负荷状态。

小区停车的混乱,引发了道路拥堵、路面受压破坏以及夜晚汽车防盗装置噪音扰民等等一系列问题,既影响了居民生活,又带来了各方面的安全隐患。

二、停车难的原因

(一)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强烈的停车需求

经济的飞速发展,令我市的城市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目前城市化率已经达到了53%,城区人口80多万。到2010年,全市城市化率将达到60%,市区人口将增加到100万人。有专家分析,城市化对汽车尤其是对轿车的需求将起到直接的拉动作用。目前我市汽车年增长率已经达到了20%,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汽车的保有量必将会以更高的百分比增长。与此同时,城市化的发展也促使人们的移动性行为增加,具体表现为:出行增加、出行目的多样化、出行距离增加、个人的交通方式多样化等等,使得汽车的使用更具广范性。这都要求城市有充足的停车空间,威海状况显然不够乐观。

(二)规划的落后,造成了停车泊位布局缺乏宏观指导

我市现有的《威海市区城市交通规划》制定于1996年,《威海市区公共停车场规划》作为其中一个章节,在一段时间内,对我市停车场地的布局起到了指向作用。但随着城市建成区的扩大,车辆的增多,城区建筑密度的增大,《停车场规划》除在变化较小的城市中心区仍有一定借鉴作用(规划建设威海卫广场地下停车场等)外,在发展较快的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已不适应新的形势,不能针对车辆的高速增长,作出统筹全盘的布局考虑。

(三)停车场地建设滞后,导致了停车供求的紧张

1、建设和经营主体缺位。由于运营成本及停车收费标准等原因,投资商看不到投资回报的可能性无意投资,以致公共停车场缺少建设和经营主体。尽管面对车辆的快速增长,相关部门也一直在想方设法增加停车泊位的审批数量(自2003年至今,仅城市中心区就新增停车泊位943个),但停车设施增加的速度还是远远跟不上市区汽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所以停车难问题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有所加重。

2、配建停车场的停车指标不能完全落实,部分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在实施中被改变用途。

自1999年12月份起,威海开始调整居民区停车场规划,新建居民小区按照户数的比例配置停车场。到2003年,市政府出台了《威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对不同性质类别的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的指标作了详细的规定。但由于规划建设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监管,部分建设单位随意缩减停车位。

也有一些单位按规定配建的地下停车场往往在工程验收时还在,而在投入使用后却经常被改变使用性质。经调查,位于城市中心区的电力大厦、环球广场、鑫城大厦、金地大厦的地下停车场都被改变了用途。具体情况见下表:

市区地下停车场改变用途情况

编号 工程名称 地下停车场目前用途 停车场面积(平方米) 停车位:

1、电力大厦 家电城 2000 40

2、环球广场 超市 6000 120

3、鑫城大厦 保龄球馆等 3000 60

4、金地大厦 书店 2000 49

合计 13000 269

(以上数据为粗略统计数字)

从表中可以看出,四处地下停车场共有停车泊位269个,约占市中心现有停车泊位总量的9%。如此众多的停车泊位被改变用途,让一些本可以停放在地下停车场的车辆不得不转移到周围路内停车场、绿化带甚至人行道上,使停车难问题更加突出。此外,在小区停车场的建设上也有类似问题:个别建设单位在建设新小区时,有的为了牟取利益擅自改变停车场的用途,致使新建成的小区多数没有专门的停车场地。

尽管一些单位和小区内停车场的用途被改变了,但是并没有职能部门对这种行为进行严肃的查处,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已经改变用途的停车场的功能没有得到恢复,而新的改变停车场用途的建筑又不断涌现。

3、停车场配套设施不完善

目前,市区几乎所有的路外停车场都采取人工管理的方式,配套设施都比较简陋,一些停车场人员素质也较低,许多车主不愿将车驶入停车场。其次市区的停车场的指示性标志不明显,不统一,不规范,使车主,特别是非本地司机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停车场,

(四)管理的体制机制不顺,助长了停车矛盾

停车场管理虽涉及诸多职能部门,但缺乏明确的主管部门,难以对城市停车实施统一的协调管理,难以形成统一的停车产业政策、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也就难以调控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目前市区的公共停车场多由主办单位自行经营,给统一调配停车资源带来了不便。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住宅小区、单位大院对停车的管理也较为混乱。

(五)汽车驾驶人素质不高,加剧了市区停车难

1、部分驾驶人缺乏社会公德,缺乏对违章停车严重危害的认识。一些驾驶人经常跨线停车,也有的驾驶人为了自己办事方便,把车辆随意停放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上,这些车辆的违章停放既催生了局部交通拥挤,也对周围区域的安全构成了一定的威胁。特别是华联商厦、百货大楼等商业设施临近区域,人流大、车辆多,宝泉路上乱停车引起的行路难时有发生。

2、停车交费的自觉性不强。我市在昆明路、西城路、安源街、新威附路、海滨北路(旅游旺季)等路段设置停车咪表实行计时收费(1小时1元),目的就是利用价格因素限制长时间路内停车,提高停车泊位的周转利用率,缓解局部区域停车难,但是部分驾驶员长期占用停车位不给钱或者停1天车只交1元钱现象的存在,浪费了道路资源,加重了道路负担,给路内停车场经营方造成了管理上的困难和经济上的损失。

3、过分依赖“以车代步”。有调查显示,95%驾车者在停车点停车后至目的地的步行距离习惯在50米内,步行时间一般只能接受1~2分钟。因此,绝大多数驾车人选择尽量把车停在距离目的地最近的地点,而不是稍远的地方。

三、对策及建议

私人购车时代已经到来,买车将成为居民家庭未来消费的一大选择,但迅猛增加的私家车给人们带来了出行的便利,也使城区停车的供求矛盾越来越趋于深化;对于大的商业企业来说,周边是否有充裕的停车设施,将直接决定其将来发展空间的大小;旅游业是我市的重要产业之一,但如果停车难的问题不及早解决,无疑将成为制约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的“瓶颈”因素。由此可见,停车是现代城市社会经济生活的客观要求,停车管理已成为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若不正视这个问题并尽早研究对策,必将制约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在充分调查、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超前细致,搞好规划

把停车场地的规划提到至关重要的位置。具体做法:由规划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单独制定《市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形成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停车场规划图》,确定每个区域停车场的数量以及具体型式,并根据城市变迁,及时加以补充完善,为以后的发展留足留好余地。

二灵活多样,加快建设

1、吸引灵活多样的投资参与停车场建设。

通过给予税收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停车场并成立专业化的停车场管理公司,大力发展停车产业,增加就业机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2、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解决停车场地不足。

在土地资源十分紧缺的中心城区、停车泊位需求变化幅度大的城区旅游景点,建设机械式立体车库,或是在绿地下面设置地下车库,在节省空间的前提下,化解停车供求失衡的局面。

对于道路比较宽敞或有空地的住宅小区,可在广泛征求小区住户的前提下,由有关部门合理划定相应的停车泊位,按统一标准设置规范的停车标线、标志。对于停车场地不足的小区,可由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牵头,所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具体负责,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并经业主大会通过后,将部分公共绿地的草坪改建为植草砖式停车场。在条件许可的小区内,也可采取以车主共同出资的方式建设半地下停车场或立体停车楼。由此,从硬件上缓解日益突出的小区“停车难、乱停车”问题。

三落实责任,分工协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鲁政字[2003]536号)文件精神,尽快将城区车辆停放的管理权、停车场、停车位的核准权以及规划建设执行的监督权统一交由一个部门行使,其他部门配合管理。购置拖车,配备数码相机、摄像机等取证设备。

四多管齐下,扩大宣传

采用发放材料、举办停车问题有奖问答、现场答疑以及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驾驶员文明停车,增强车辆驾驶人“车有其位”、“停车入位”的意识,减少车辆的违章停放,改变随意停车的陋习,提高现代化交通意识和遵守法制的观念,做到停车有序,道路通畅。从而改善我市交通整体环境。

五堵疏结合,加强管理

1、建立市区停车资源(包括路边停车位、单位报经有关部门同意而在门前划定的自备停车位、商场酒店配建的停车位以及公共停车位)数据库,为下一步实施统一管理做好准备。

2、尽快完善现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将停车场的经营、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我市在2000年12月31日制订并发布了《威海市城市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城区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建设作了规定,但缺乏详细的停车场管理方面的内容。当务之急是尽快对《办法》加以完善,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制定出台小区停车管理政策和相应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达到规范管理。

3、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的单位,责令限期恢复规划用途。

对市中心改变用途的4处地下停车场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整顿,责令恢复停车用途,并对已建成的新小区停车场使用情况进行普查,对于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的,责令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按照规划审批自行完成整改,限期恢复停车场使用功能。

4、开展违章停车专项整治。初期整治可以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采取告知的方式让违章停放车辆尽快驶离,之后逐步加大整治的强度和力度,采取将违章车辆拖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停放和罚款等方式,对违章现象比较集中的路段进行专项整治,并建立整治违章停车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5、实行分级收费,即繁华路段停车收费高于普通路段,路内停车收费高于路外停车,地上停车收费高于地下停车。

6、将车辆的有序停放作为商家的“门前三包”内容之一,对人行道停车区实行区域包干到户。

7、提高停车设施的智能化水平。首先应规范市区范围内的停车场标志的设置,以醒目、规范为原则,使车主能最方便地找到停车地点。二是在有关路口设置停车场智能诱导系统,以电子屏的方式实时显示附近停车场的位置、现有的泊位等信息,方便车辆特别是外来车辆及时找到合适的停车场。三是改进停车场的配套设施建设,继续扩大在占道停车区推行“电子咪表”管理方式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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