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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城市管理”有奖征文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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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学习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密切城管部门与群众联系,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县城管局举办“我眼中的城市管理”有奖征文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我眼中的城市管理”有奖征文启事

一、征文对象

凡关心、支持城管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市民群众均可参与,欢迎学校、机关、企业和其他团体集体组织参加。

二、征文形式

征文体裁不限,故事、散文、随笔、小小说、诗歌杂文等均可,要求是原创作品,未在其他新闻媒体上使用过,字数在1500字以内。

三、征文内容

征文要围绕主题,联系实际,突出时代特色和行业特点,重点反映我县城市管理取得的新变化、新成就,以及对下一步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体现“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百姓城管”理念。征文要内容真实,有真情实感。

四、征文时间

征文活动自即日开始,11月31日截止。

五、征文评奖

征文结束后,主办方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纪念奖若干名。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并颁发证书、奖品。所有获奖征文作品届时在网络、媒体公布,欢迎广大市民和读者积极参与。

六、投稿方式

来信请寄:金湖县神华东路88号,金湖县城管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600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86888131

七、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恕不退稿,请自留资料或备份。

2、电子邮件的标题用“征文投稿+姓名+题目”格式。文稿用Word或文本格式发送。邮寄请在信封上注明“城管征文”字样。

3、参赛作品如出现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主办方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置权。

4、主办方保留对本次大赛未尽事宜的解释权。

金湖县城市管理局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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