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文书写作买卖合同

材料买卖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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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材料买卖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材料买卖合同(15篇)

材料买卖合同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单位: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交货:

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四条 验收:

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 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双方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订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XXX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换,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材料买卖合同2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的申报材料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申请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分层分户平面图、银行进帐凭证、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预购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法人登记证书或者授权登记文件及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预购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所购房屋是现房的须提交《房地产权证》、预购人是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提交经重庆市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批办公室审核同意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原件。

收费标准:

住宅:转让手续费3元/平方米;

非住宅:转让手续费按成交价的2%计费。(转让双方各承担50%)

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涉外商品房买卖中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需提供的资料:(资料请自留复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商品房买卖事同示范文本;

3、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

4、进户通知单;

5、商品房结算单;

6、住宅使用说明书较验原件;

7、工程质量保证书较验原件;

8、单户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9、涉外人员公民护照较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10、涉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

11、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2)委托具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

材料买卖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个人。

上列单λ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甲方λ置内,不得简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上述单λ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入《协议条款》乙方λ置内,不得简称。

第一条 1.1本款内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地址、承包范Χ和承包方式。承包范Χ主要指单λ工程的装饰装修内容及等级。

1.2本款内开工日期应写明双方商定的开工日期,也可以将此规定为甲方代表发布开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指双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是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工期天数。

1.3写明双方商定的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即合格还是优良)

1.4应写明工期价款的金额和承包方式。 工程为群体或小区工程时,以上各项应将单λ工程或分部工程按附表一说明,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第二条 本条应写明组成合同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三条

3.1如合同文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本款应约定语言的名称及翻译文本由谁提供和提供时间。

3.2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范时,施工中必须使用,并写明使用标准、规范的编号和名称。国家有统一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标准、规范。此条应写明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按照工程的主要部λ或项目分别填写适用标准、规范的条款。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标准、规范,应在编号和名称后写明,并注明提供的时间、份数和费用由谁承担。 甲方提出超过标准、规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为验收和施工的要求写入本款,并明确约定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艺的,应在本款写明施工工艺的名称,使用的工程部λ,制定的时间、要求和费用的承担。

3.3法律、法规和规章都适用合同文件,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本款内写明适用的法规或规章名称。如由甲方提供,还应写明提供时间。如由乙方自备,应写明费用及由谁承担。

第四条 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图纸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时间。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和费用。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

第五条 本条写明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甲方代表委派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如前期工作中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权限。

第六条 本条写明甲方委托的监理单λ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职称和甲方授权范Χ。

第七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存在而《合同条件》δ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还应写明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时,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乙方损失的范Χ及计算方法。

7.1本款应写明使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7.2本款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质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

7.3本款应写明需要甲方协调的涉及本工程的市政等部门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7.4本款应写明甲方应协调哪些施工单λ之间的关系及协调内容和完成时间。

7.5本款应写明由甲方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需要批准的事项及完成的时间,其时间可以是绝对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在某项工作开始几天之前完成。

7.6本款应写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约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发布开工令前多少天。

第八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需要而《合同条件》δ列的,要对条款和内容予以补充。 8.1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8.2本款应写明乙方提供的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时间。 8.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应在此款写明。 8.4本款应写明地方政府、有关

材料买卖合同4

买受人(甲方):项目名称:

出卖人(乙方):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挖掘机

320

39

台班

3200

124800

铲车

50

77

台班

1200

92400

渣土车

合计金额(小写)

(大写)

备注: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

第二条、验收标准及异议: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如有异议,货到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第三条、售后服务:

第四条、乙方(提)货方式、地点: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到甲方工地。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车运输,整车运费由乙方承但。

第六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方收到产品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第八条、其它承诺:无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货款结清后,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如不按时结款,每天支付全部货款的5‰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及上级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法人或委托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材料买卖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署同时交换如下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含企业标准检验报告),代理厂家提供代理授权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3、双方提供如上资料复印件都作为本协议附属件。

二 、合作产品:

1、乙方为产品(生产商、经销商),并提供相应证件和文件资料。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供应继续开发或引进后续产品,以保障双方长远合作伙伴关系。

三 、供货价格:

1、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区销售乙方之产品时,乙方按该产品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折与甲方供货结算。乙方提供所有供货价格表及甲方销售价格表为本合同附件。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低,则与甲方结算价相应发生调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高,则与甲方结算价在下一个批次中调整。

2、甲方从乙方买断部分产品价格另议。

3、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由于厂家或市场需求需要调整价格时,乙方保证在价格调整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并将最新价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签字后生效。

4、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组织促销优惠活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并且在乙方优惠促销活动基础上,给与甲方供货价格与本条第一项相似比例折让。

四 、订货确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将订单传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后,当日与甲方联系,确认订货情况及供货时间,并按要求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

3、乙方接到通知后,如选定产品型号有误,乙方应在2小时内回复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户及时调换,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已停产产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销售,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销售该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产品订货金额双倍费用作为补偿。

5、若遇乙方某些型号产品北京市场缺货或已停止生产,乙方应尽量与其它代理商或销售商协调,24小时内为甲方配齐相应产品。若不能配齐,乙方承担订货金额200%处罚。

五 、供货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按照统一订单格式依据协商价格开具统一供货订单,并在指定供货期限内,将订货产品送至指定供货地点(限北京地区)。

2、测量安装类:乙方在甲方通知时间进行测量,测量完成后2日内将测量结果及相应方案传真至甲方处,并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安装(详见工作流程图)。

非测量类: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任一工作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未按期交货,每延迟一天按合同货款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货款外,还需每日按合同货款5‰承担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 、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客户验收无误后,甲方客户在乙方提供销售单上签字确认完成验收工作,此订单视为双方交易有效凭证。

2、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甲方或乙方货到客户工地验收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按15天(半个月)作为一个周期进行结算。每月3日、18日前双方进行上个周期结算对账,乙方凭送货单及验收单到甲方办公地点进行核对,每月10日、25日结清上月账目。

3、所有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乙方只对甲方进行结算,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进行结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发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价格及金额开具发票。如乙方不开具发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开具发票所产生相关费用。开票金额不大于甲方从乙方处购物累计金额。

5、结算单据:

甲方给乙方传真订货单、货到甲方或客户处验收单、变更单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单据。

七 、退货规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在无损坏情况下,可以退换货。如有退换,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可办理退货手续,货款自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八 、验收及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产品由甲方最终客户进行验收,客户验收合格视为合格;

2、若外包装完好而产品发生破损,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由乙方提供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乙方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应以乙方企业标准为检验产品质量标准。

九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积极了解乙方产品相关知识,积极向客户推荐乙方产品。

2、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不得出现故意伤害乙方声誉言论或行为。

十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确保供货产品质量符合其所承诺质量标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及由质量引起相关问题,乙方负全责,并负责所提供产品一切售后服务,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乙方须确保按约定日期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与客户间任何变更(仅限测量安装类产品)需于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同时对于甲方客户没有及时确定型号、款式、颜色等而可能影响到工期任何情况,乙方都需在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否则由此引起所有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务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务行为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户投诉、延期、或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积极规范市场销售秩序,在乙方促销期期间,甲方应在促销价格基础上享受合同中规定优惠比例。(双方协商了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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