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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偶像的作文合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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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偶像的作文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必备】偶像的作文合集8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从小到大,我的偶像都只有一个人,他就是——李易峰!

他出道七年,参演过很多电视剧、电影,但却一直没有太红,可他一直都没有放弃,仍然继续坚持着,坚持着他的梦想,到了20xx年的时候,他参演了《古剑奇谭》饰演百里屠苏,自此,他的生活大红大紫,前途无量。我觉得,一个人只要不放弃,不胆怯,不懦弱,就一定会取得成功!20xx年,他饰演的《小时代》、《活色生香》等电视剧同样的,收视率很高;同年,李易峰饰演欢瑞世纪出品季播网路剧《盗墓笔记》吴邪一角,20xx年,《盗墓笔记》隆重开播!同时,他饰演何炅主导的电影《栀子花开》许诺,备受大家的喜爱,都希望《栀子花开》尽快开播……

在很多时候,我想:李易峰为什么会成为国民校草、国民偶像,原来是因为他有着耐人的毅力,意志力,他有着别人没有的吃苦耐劳的精神,即使他一文不值,我相信,也会有人愿意收留他!因为,他,懂得感恩!

这就是我这么多年来惟一的偶像——李易峰!

偶像的作文 篇2

爸爸是我最崇拜的偶像,每次看到爸爸霹雳啪啦的打英语字,我就会好羡慕,而且爸爸去过十几个国家。爸爸带我到新加坡玩很久,我们到处游山玩水、吃喝玩乐好开心呢!我好想再去玩一次。我好喜欢我爸爸,因为爸爸很厉害!

我长大以后想和爸爸一样厉害。爸爸工作的样子很帅,他的英语更是厉害,爸爸很会跟外国人沟通,所以他的生意做得“吓吓叫”!

有一天爸爸带我们出国,遇见外国人,他们天南地北,聊得不亦乐乎!爸爸的英语好得很,爸爸好了不起,我好羡慕、崇拜他,他就是我心目中的第一个偶像。爸爸就是家里的闹钟,每天是最早起床的人,为我们准备最营养、最丰富的早餐。我觉得爸爸不是人,他是可以变成各式各样的超人,因为他真的很厉害,就像超人一样。我以后想跟爸爸一样,找到很好的工作。

爸爸不只会这些,爸爸还会修理电灯,还会修理好多坏掉的东西,所以我好想请爸爸也帮我修一修脑袋,因为我有时候写功课时会“当机”、“秀逗”!

虽然爸爸在公司上班,但是爸爸很厉害,下班回来,打英语信打得“吓吓叫”,比外国人还外国人,但是他也很辛苦,所以他是我最爱的人。爸爸温柔又体贴,而且是很爱家的人。所以在我的心目中,爸爸永远是我的超级大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3

范丞丞,看看楼上!!范丞丞!我的妈呀!”——最近这位疯狂女粉丝的原音,已经在抖音网红平台上传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又一个令自己崇拜喜爱的人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近几年的追星族仿佛一夜崛起了般,轻而易举的就能让一位刚出道的小鲜肉大红大紫。其实完全可以理解一个正值青春的少女的爱慕偶像的追求。

而我所追求的他在我心里有着特别的位置,他就是——周杰伦“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孩童年代,因为一首双节棍、千里之外、菊花台开始闻名五湖四海,凭着一种独特的音乐精神和全新的旋律开启了一个从未出现过的音乐时代,在那个纯洁、简单、无忧的年代,一个满怀志向的少年正向着梦想追逐着,他的出现,他的曲风,他的方式,他所诠释的音乐,轰动了整个亚洲,他的歌声飘转在街街巷巷,激励着一代年轻人,用独特的曲风述说着他们的心声。

那时,他的歌曲是大多数人的单曲循环,日日夜夜久久不能停下,因为有了他的歌声,青春变得有意义,在那个没有互联网的崛起,没有“令人追逐的脸庞”,没有偶像下明晃晃的闪光灯,只有一代青年人的对志向的追逐,而那个伴随他们成长的熟悉歌声,一个只属于周杰伦的时代,一个只属于周杰伦的声音,一群真心崇拜、喜爱追逐的年轻人们,我们都知道它的出现影响了整个华语乐坛和热爱音乐的年轻人们,而现在,过往的偶像并没有因为时代的改变而变得渺小,他会越来越强大,把他的音乐带给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周杰伦的时代永远不会过期,因为人们绝不会忘记,他的歌曲将永远流传,说是偶像,不如说是永远的敬仰。

偶像的作文 篇4

它,一个动漫人物,不被世人所注意;它,一个无声的生灵,闯进了我的世界;它,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让我捧腹大笑。它,被杨红樱阿姨描绘的栩栩如生,让我们千千万万个小朋友崇拜、追求、着迷。它是我的偶像——马小跳。

在别人看来,一个小小的动漫人物有什么可崇拜的?在我眼中,则不然,它仿佛一个天使,一盏导航灯,指引着我去追求它。

它的天真烂漫,它的童趣,它的可爱,它的勇敢,它的诚实,无不让我着迷,都一一铭记在我心中。

我崇拜它,崇拜它的毫不在乎。它从不把什么烦恼的事放在心上超过十分钟,大大咧咧的,它的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可它从不担心;我崇拜它,崇拜它的敢想敢做。它决定做一件什么事,会毫不犹豫地去做,从不担心后果;我崇拜它,崇拜它有三个真心朋友,张达、毛超和唐飞,它们真诚相待,把彼此的快乐同分享,一起高兴,一起难过;我崇拜它,崇拜它有天真妈妈和贪玩爸爸,我觉得它的老爸老妈特别搞笑,特别好;我崇拜它,崇拜它的勇敢,它小小年纪竟敢与小偷做斗争,从小偷手里为植物园抢回来了价值几十万的花,它真的好机灵啊!

但这儿一切还是要归功于杨红樱阿姨,是她用笔墨描绘出了这个可爱又古怪的小生灵;是她用汗水让我们认识了它;是她用她的“童心”谱写了一个个可爱的动漫人物。

虽然我知道“马小跳”并不在于这个世上,可我依然崇拜它,它的诚实、快乐、勇敢,让我着迷。

马小跳——我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5

他,足智多谋、沉着冷静;他,有矫健的身手,能耍铜炼;他,临危不乱,总让凶神恶煞的敌人逃之夭夭。

他,头脑机智、动作快速、反应敏捷。每当遇到敌人重重包围,常常运用智慧,就地取材,利用唾手可得的东西做成克敌制胜的兵器和盾牌,帮助“一百零七”个好汉脱离险境,机智足以打击坏人、拯救好人。例如:有一次,他和兄弟在营队里商量救出柴进的对策时,突然遭到百万大军的重重包围,眼看就要被敌军吞没,他当机立断,捡起地上的石头,并砍下树枝做成弹弓,带领兄弟们杀出一条血路,逃脱百万大军的魔掌,并且顺利救出兄弟柴进。

他还是个武林高手,只要他耍起铜练,总是耍得虎虎生风。每当上战场时,敌军只要听到他耍铜练的'声音,总会闻之色变;再看到他耍铜炼的气势更是吓得目瞪口呆、两腿发软。只要有他在,敌人一定闻风丧胆。

一个足智多谋、沉着冷静的智者,一个身手矫健、武功高强的勇者。他是我最敬佩的偶像,一个智勇双全的偶像,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水浒传里梁山泊的吴用。

偶像的作文 篇6

妈妈说我从小对恐龙就有莫名的喜爱,长大之后,除了恐龙以外,也开始慢慢对其它的动物产生兴趣,再加上爸爸也是读生物系的,所以我和爸爸经常讨论有关生物的知识及人物。其中我最感兴趣的就是达尔文的物竞天择的概念,也就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他让我了解生物的演变及特征与环境有很大的关系。

书中提到达尔文从小就非常喜欢生物,但是他的爸爸想要他当医生这类高薪的职业,因为当时大家都认为生物学家是会饿死的。幸好达尔文长大之后搭乘“小猎犬号”到加拉巴哥群岛,利用那里的丰富物种闯出一片天。我最佩服他在那座岛屿上用心观察,勇敢提出以前人都没有想到的观念。例如达尔文发现不同鸟类的喙—就是鸟嘴—是不一样的形状,长短、大小因为生活环境不同而有不同的功用,如果没有他,可能到现在都没有人发现这个秘密呢!另外,他也发现不同的环境颜色,会让生物发展出伪装的保护色,以便躲避天敌,而无法随环境变化的生物数量便会减少,甚至消失。难怪我每次要找树上褐色的蛾、草丛中的蚱蜢或是树枝上的竹节虫都会失败,因为他们的保护色实在太强了!

达尔文就是我的偶像,他对生物发展有许多贡献,让人类对生物的奥妙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也让大家认识加拉巴哥群岛,这个多采多姿的“达尔文之岛”。我希望我能够像他一样,以后成为一位生物学家,做出对人类有贡献的事,不过,爸爸说我应该先充实我的生物知识,就凭我现在的三脚猫功夫,还差得远呢!看来我要加紧脚步,认真加油啰!

偶像的作文 篇7

科技巨人—乔布斯,美国苹果公司的创办人兼灵魂人物是我崇拜的偶像。

第一次认识乔布斯是在电视里,每回苹果公司有新产品发表时,他总是会出现在屏幕上,简单朴素的黑色上衣搭配牛仔裤,戴上一副斯文的眼镜,于台上侃侃而谈着令全世界苹果迷疯狂的iPh。ne、iPad等新产品。他总是自信满满,对于苹果团队所设计的产品引以为傲,让苹果迷彻夜排队也在所不惜。他凡事要求尽善尽美,对于科技产品的研究几近疯狂,就连知道自己生病并且寿命有限,也不浪费宝贵的时间,更加积极专注于研究他所热爱的事,他曾经说过自己所剩下的每一天都是赚到的……他永远保持进取之心,对于科技的执着令我由衷的佩服。

由于乔布斯实在太有名了,许多著名大学都会邀请他演讲并且颁发荣誉博士学位给他,其实一路走来,他的求学之路并不顺利,家境也不好,自小被养父母领养,但是他不会因此而自暴自弃,靠着刻苦自学让他成长,面对挫折他勇往直前,本着“求知若饥,虚心若愚”的生活态度,成就如此不平凡的人生。他的演讲场场爆满,他所说过的名言,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也成为苹果公司的英雄人物。每当我在玩iPad时,手指轻轻滑动,想查询的知识一览无遗,想玩的游戏种类繁多,五花八门,不禁令人赞叹,乔布斯您真是太神奇了!

“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成功非靠努力不可”。乔布斯终其一生在让自己成为完美的标准,他执着的傻劲创造了苹果,虽然最终不敌病魔逝世,但他的精神不朽,永存于人们心中。乔布斯先生感谢您的认真付出与执着,让我们随时都能享受便利的科技生活,谢谢您!您是我值得学习的对象,也是我心目中的巨人、永远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8

“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历经岁月的洗礼,我们走过童稚,步入青春。对于青春的我们,也开始定义、寻找心目中那个偶像。终于,那人就在不远处!

新的学期,我们重新分班了。

一来到新班级,就看到土气的她坐在靠窗的椅子上,一下一下的晃动着椅子。我心中立刻产生一种厌恶之情。随后的相处,我们显得更加格格不入。

老师为了让我们互帮互助,将他安排成为我同桌。很快,我就找了一个机会给他一个下马威,当他的文具盒和本子放在我桌子的这一边时,我把他的东西全部划到地上,并提出了诸多要求,可他一笑置之。“哼,呆瓜!烦人!”我小时嘟囔道。

明明成绩不好,却经常上课举手发言,可一答就错;本身长相就丑,却坚持穿那土里土气的校服,那上面还有被我用圆珠笔装作偶然实际蓄谋已久画上油迹;每天作业都有错,但却不见他抄袭;有时不识时务的请教,当眼不免可能的遭到我冷眼以对。

我对他的评价就是装乖、装爱学习,其实是个爱出风头的讨厌鬼。

于是我就拉帮结伙的挤兑他,取笑他,可他并不在意。哎,他为什么不找老师主动要求换座位呢?但是这样一个讨厌的人,却因为那件事,让他成为了我的偶像。

燥热的中午,毒辣的太阳当空,教室里异常闷热,我们的心非常烦躁。此时,班里几个调皮鬼拉开了密密的火力网。他们真有闲情逸致,竟然砸起了粉笔头,教室里立刻变成了他们的战场。几个正在准备考试的同学,拿起试卷,离开了教室。这些“刺头儿”他们听过谁的,我这个纪律委员也是怒不敢言。不过我早就练就了抗干扰能力,但考试在即,同学们的成绩……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可突然,我被身边的声音惊呆了:“你们别闹了,你们不愿意学习,同学们还准备复习。”“你们还是想想为你们操劳长满白发的父母吧。”听他的话,缺乏父母关爱的A君,回到了座位上,另外几个也很不好意思的离开教室。

阳光照在他的脸上,很灿烂,这是平时吸声细语的他吗?哦,原来他竟如此美丽,他分明就是一位英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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